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一、申请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申请。
2)引导申请人到自助服务区。
3)查阅事项提出申请。
4)现场取号,无需预约。
二、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审核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附:办理《生育二孩登记》所需材料,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三、审核(材料审核:1个工作日内)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审查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查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四、审批(2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查结论,作出审批决定。
五、办结(审批决定当天)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六、送达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送达出件窗口,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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