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办理台湾通行证时需要用到哪些材料呢?不同的办理事由,又需要额外准备哪些材料呢?深圳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1、个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以提供户口本)
2、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人关系证明(仅限未满16周岁儿童需提供,包括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深圳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免交居住证。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配偶,交验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外省户籍居民,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材料。
根据签注内容,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对大陆机构、企业派驻人员的大陆配偶、子女申请赴台湾探亲的,须提交被探望人派出单位出具的意见及台湾出入境主管部门核发的“随同来台”等类“入台许可”;对在香港、澳门或外国企业在台机构及大陆台资企业在台机构任职人员的大陆配偶、子女申请赴台湾探亲的,须提交台湾出入境主管部门核发的“随同来台”等类“入台许可”,无需提交被探望人派出单位出具的意见。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还须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3、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4、赴台湾学习的,提交深圳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
5、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广东省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6、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广东省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5、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广东省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8、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单独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无须提交上述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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