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所需材料
已满16周岁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护照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照片回执以及2寸蓝底照片
4、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或军校学员证 )
5、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还需提供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
2、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申请人如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本,办理时监护人、未满16周岁申请人均需在场
非深户所需材料
护照换发申请材料:
提交原普通护照,所持普通护照为境外签发的,还须提交该护照复印件。
护照办理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4、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5、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户籍配偶,提交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外省户籍居民,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材料。
6、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户口簿如可完成系统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其他材料
急事急办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前往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需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出国治病、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医院证明;
3、前往国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交前往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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