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申请对象

  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3-6岁深圳户籍儿童、 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

补贴标准

  每生每年1500元

  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 ,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

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

  (二)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

  1、儿童本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凭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卡;

  4、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申报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选择“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方式二:直接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进入“ 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流程

  (一)上学年已申领补贴的在园儿童

  1.填写用户名

  2.填写登录密码:上学年所设置的密码。

  3.输入验证码

  4.更改相关信息:已填报信息可以更改,并注意保存。

  5.保存信息和申请补贴:先保存信息,再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随意修改 (注:如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将自动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二)上学年已填报学籍信息但未领取补贴的在园儿童

  1.填写用户名

  2.填写登录密码:上学年设置的密码。

  3.输入验证码

  4.查看上次申请资格核验结果:点击〔核验结果〕按键,查看未通过核验的项目和原因。

  5.填写更改后的信息:已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需填写新的相关信息。

  6.保存信息

  7.申请补琉: (注:如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视为自动放弃)。

  (三)首次登陆本系统的在园儿童

  1.填写用户名

  2.填写登录密码:系统默认的登录密码是身份证、通行证、台胞证或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括字母和括号)。

  3.输入验证码

  4.修改密码

  5.填报信息:信息采集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确无相关信息,可填写“无”。

  

  填报步骤如下:

  (1)儿童基本信息

  ①所在幼儿园名称:系统默认项,不需填写。

  ②入园日期:请正确填写。

  ③儿童证件号码:请正确填写,注意字母大小写和括号等。

  ④出生日期:持有身份证的儿童出生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持有其他身份证件的在园儿童需填写出生日期。

  ⑤班级: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班级名称,如: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和大大班。如所在班级名称与下拉列表中的不同,请与幼儿园联系落实后选填。

  ⑥监护人手机号:此处填写的手机号将与本系统登录密码绑定,可用于找回密码,信息重要,请正确填写常用手机号。

  ⑦户籍属性:深圳户籍在园儿童请选择“深户”,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请选择“非深户”,台湾、港澳及境外身份在园儿童请选择相应项。

  (2)监护人信息

  监护人包括在园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填写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及监护人与在园儿童的关系。系统设有两个监护人信息,如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选填“无”。

  (3)监护人居住证信息

  ①监护人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住证(新版),请在〔是否办理深圳市居住证〕选项中勾选〔是〕,如果勾选〔否〕,将不能申请健康补贴。( 注:深圳市居住证须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颁布后办理的新证)

  ②根据2014年11月11日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2016年将取消[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选项,不再核验在园儿童监护人在本市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从本学年起,申请健康补贴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监护人均须办理本市新版居住证,并在本市缴纳社保。

  (4)居住信息

  统一按系统要求填写在园儿童家庭现住址。

  (5)计划生育信息

  ①请选填〔是〕或〔否〕在社区工作站录入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

  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的监护人,需于2016年 9月19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请并录入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并在本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②深圳户籍、港澳及台湾籍的在园儿童,不需填写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③计生信息初次核验不通过的在园儿童监护人或家长,请于核验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至街道计生科人工核验计生信息,核验通过后可当场在计生系统中更改核验结果,计生部门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反馈更改后信息,如超过时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核对的,将视为计生信息不合格。

  6.保存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复查无误后,请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进行保存。

  7.申请补贴: (注:如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将自动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