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17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既体现连贯性和稳定性,但也有变化,主要有:一是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二是取消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三是将港澳籍学生纳入我市义务教育服务范畴,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参加积分入学。
根据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的要求,罗湖区计生部门、教育部门做如下:
计划生育信息是计生积分的重要依据,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积分。家长务必于5月3日前(申请小学学位)、5月12日前(申请初中学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关于计划生育积分
1.2017年罗湖区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仍继续采用信息数据后台比对核验的做法。采集信息内容为:父、母及孩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再作为申请学位的必备条件,但作为积分项目,影响入学的录取。计划生育情况是积分入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加分。罗湖区计生信息核验结果和加分情况为:
(1)独生子女加60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40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不加分。
关于核验流程
一、核验对象:申请公办学校入学儿童父母。
二、申请人提供一下资料供后台核验
1. 全家户口本。属于外国人、港澳台人士的,提供本人护照、通行证等相关资料。
2. 结婚证。存在离异情形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 再生育审批证件。符合再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但未办理再生育审批证件的,可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或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票据。
4. 属独生子女家庭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
5. 属违法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征收票据。存在暂缓处理或不再处理情形的,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暂缓、不再处理证明。
6. 属于其他特殊情形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录入和核验流程
1. 录入。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属户籍人口且未在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卡册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申请人要确保本人在教育部门招生系统填报的信息和上述资料一致。
2. 确认。社区工作站将申请人育龄信息卡打印一份,由申请人核对身份、户籍、子女信息无误后签字存档。
3. 比对。教育部门提供需比对的入学儿童家庭基本信息,推送至市教育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享平台开展比对。录入和比对截止日期以教育部门安排布置的日期为准,共享平台自动开展信息比对核验并反馈结果至申请人的手机号码。
2017年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共分五批次。市教育局将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将数据送市卫生计生委核验,卫生计生部门一周后反馈结果。家长如对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有异议,可到居住地街道办计生科咨询和核对信息。
第一批次:5月10日,小一信息核验。
第二批次:5月19日,初一信息核验。
第三批次:5月26日,小一信息核验。
第四批次:6月2日,初一信息核验。
第五批次:6月16日,小一和初一信息核验。
(备注:前述具体比对时间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的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家长密切注意动态。)
4. 比对结果。比对结果分为四类: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两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5. 复核申请。申请人对自动比对反馈结果有异议的,持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料至录入社区工作站对应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复核,复核截止日期为本批次自动核验反馈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
6. 复核处理。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接到申请人复核要求后,应认真核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自动核验结果和所提供资料一致的,应当面告知申请人;对自动核验结果和所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可根据调查认定的情形直接调整核验结果。
7. 复核反馈。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调整后的核验结果将反馈至市教育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比对共享平台,并反馈至申请人的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