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616室14~15号窗口人才征信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咨询电话:0755-82408888
传真: 0755-82122400
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办理英文认证报告,须同时办理中文认证报告;
2.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
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高等教育学历证明所需材料
留学、移民申请中等教育学历验证(高中、中专、中职院校学历证书验证)
高等学校学生成绩验证
高考成绩验证
常见问题
1.受理周期:
认证一般在10-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学校档案缺失、学校放假无法核查等情况,认证时间可能延长。
如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特别提示: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
2.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
3.报告领取:
选择自取的,请查询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或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布。查到审核结果栏显示“已出结果“的,即可凭毕业证原件领取。
4.申请复议: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上的复议方法提交相关资料,持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原件向原认证受理机构申请复议,暂不支持网上申请。
*特殊说明: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特殊情况请联系受理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