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深圳市卫计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这一新的奖励办法将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从3月1日起就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那么新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如何申请?哪些人可以领?去哪里领?10问10答,快速了解!
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3、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4、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深圳银行卡账号
4、申请人免冠(1寸)近照1张
5、结婚证
6、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
7、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单位证明(由社区核实)
根据实际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子女属于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2、与配偶离异等情况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
3、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还需提供社保电脑号和社保卡(社保卡上有电脑号)
4、丧偶或失独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还需提供未享受奖励的证明
1、属于2008年12月31日前满年龄,2009年1月1日后迁入的,未在原户籍地享受过奖励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出具的书面证明;
2、在深原单位未享受过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网上办理
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然后按照提示填写资料和上传材料,然后由政府人员审核,整个审核期需要7-10个工作日左右,若审核通过的,市社保局将会按照季度给申请人发放补贴。若审核失败的,申请人需前往现场受理点处理
2、现场处理
现场办理相对简单,只需携带材料前往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即可,材料齐全的当场会受理,同样也是7-1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