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风妮妲登陆深圳,不少用人单位都宣布停工半天或一天,但也有不少公司没有停工。有人可能就要问了,台风天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新旧条例有哪些差异?
“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怎样算是“合理时间内”?
Q:迟到、早退、早到、晚走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A: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也可能晚一点,这“一点”是多少,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法律在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必须具有正当性,除应考虑距离因素外,还应结合路况条件、交通工具的类型和季节气候的变化、偶然性事件的发生等,来做出客观、合理、全面的判断。
哦,我明白啦!台风天上下班路上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只有在合理的上下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且不是本人的主要责任时,才会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