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深圳上班,养老保险也转移到了深圳,最近才发现,老家湖南和深圳同时缴纳了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呢?”
“这样的话,养老保险是累计还是可以退回?”
“同时缴纳的情况下,以后的养老金怎么算啊?”
最近,有网友咨询养老保险 重复缴纳的事情。要知道重复时间段内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是不能累计的。
参保人可以选择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随后退回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
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属于用人单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退费。
应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由转入地清退,先办转移后办清退。
如何办理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退费业务
那么如何办理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退费业务呢?需要哪些材料呢?
提交材料
如无特殊说明,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异地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退休证或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缴费清单;
3.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折、借记卡。
办理流程:
参保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窗口办理,并提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征收表格[2014式]003),经社保机构审批通过后退费。
办结时限:
每月20日(含20日)前申请的视为当月业务,20日后申请的视为次月业务,征收工作人员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温馨提示
办理退费时,需由参保人手写确认其重复缴费时段,所选择的清退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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