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用途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失业员工可以免费享受政府规定的各种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援助政策,包括申请失业保险金、接受推荐工作,参加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等。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医保一档,个人无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时,失业人员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政策来源: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失业证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1、单位离职;
2、终止灵活就业;
3、企业倒闭;
4、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
5、退伍;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