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在11月5日举行,面试将在2017年1月7―8日举行。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明确面试报考条件及方法、面试内容与程序、面试工作安排等。想当老师的您快看过来,提早准备,面试才能成竹在胸哦!
★小编温馨提醒各位小伙伴:凡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面试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教师资格面试。
面试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具体报名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并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聘用人事(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原件到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并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15元/人/次)。
◎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一周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区设置
每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设立1个考区,每个考区依据面试人数情况,在考区内设置1个或若干个满足面试要求的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
面试科目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 (学段)一致。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
◎小学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国家未提供统一的面试试题,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要求,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程序
◎候考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抽题
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备课
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回答规定问题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备课环节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评分
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想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