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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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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1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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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1、职工在深工作并缴存公积金,未转移至深圳的异地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参与额度计算?

答:该情形下的异地公积金余额是不可以合并计算的,职工可以将异地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深圳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2、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能否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


3、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提取。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哪些人可以按规定作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共同申请人?

答: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可以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子女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5、商转公贷款是否分批次受理申请?

答:目前已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均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6、商转公贷款的受理模式是怎样的?

答:商转公贷款由受托银行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职工需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然后持贷款申请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7、职工有缴存公积金,现在是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该职工配偶的父亲有缴存公积金,能作为共同还款人吗?

答:不行,只有贷款申请人的父母才可以申请,共同申请人的父母不能申请。


8、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购买首套住房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职工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参与额度计算。


9、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深工作缴存公积金未满6个月且中间断缴的,在深圳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职工在异地缴存时间和深圳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未能满足申请贷款前按时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


10、职工对公积金贷款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如何申诉?

答:职工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批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我中心会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的答复。


11、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款方式?

答: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12、深圳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老家建房吗?

答: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3、已经办理了二套房的商业贷款的,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答:对于家庭成员名下房产套数已累计满两套,且商转公业务办理的就是这两套其中的一套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受理,贷款利率按照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计算,即基准利率上浮10%。但需要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的,需职工向受托银行了解商业贷款的审批政策。

第二部分

1、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深工作缴存公积金未满6个月且中间断缴的,在深圳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职工在异地缴存时间和深圳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未能满足申请贷款前按时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仅限于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3、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异地已有两套住房,在深圳购首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圳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答:异地就业的深户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按照您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等计算可贷额度,请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申请。


5、职工在深工作并缴存公积金,未转移至深圳的异地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参与额度计算?

答:该情形下的异地公积金余额是不可以合并计算的,职工可以将异地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深圳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6、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购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现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7、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在深购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深圳户籍职工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


8、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购买首套住房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职工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参与额度计算。


9、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异地已有一套住房,在深圳购买首套住房按几套房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如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将按二套房计算。


10、职工调至深圳工作,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的在深购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职工在异地缴存时间和深圳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满足申请贷款前按时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则可以申请。


11、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在深购房,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非深圳户籍职工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


1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如职工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


14、职工购买二手房,可以到哪些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可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15、已签订按月协议的职工,现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终止协议?

答:已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为了能够有足够的余额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及时终止该协议。


16、购买预售房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的,申请人可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或待该套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后,若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

第三部分

17、哪些银行可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签订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18、住房公积金贷款比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有什么好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住房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商业贷款,职工可以节省利息支出。

按照现行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5.15%,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1.9%,约为商业贷款的6.31折。那么,一笔50万元30年期的贷款,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每月比商业贷款节省554.1元,30年累积下来,节省利息支出约19.9万元。一笔90万元30年期的贷款,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每月比商业贷款节省997.4元,30年累积下来,节省利息支出约35.8万元。


19、深圳户籍未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深圳户籍职工未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异地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2、申请所购住房或商转公贷款所申请住房在深圳市内;

3、符合深圳当地的住房政策;

符合要求的职工,必须提供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证明原则上应使用本市版本,职工可根据需要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如果职工只能提供异地版本,则提供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缴存流水)必须能证明其符合我市贷款条件。


20、商转公贷款是否有办理截止时间的限制?

答:商转公贷款暂未设定办理截止时间。


22、商转公贷款可采用哪些担保方式?

答:商转公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商转公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如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是已取得房地产证的商品住房或者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

如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是未取得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住房,申请人应当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

申请人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的,除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外,抵押物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物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申请人或者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质押担保。商转公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申请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23、商转公贷款的受理模式是怎样的?是否需要预约办理?

答:商转公贷款由受托银行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职工需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然后持贷款申请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24、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5、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用于家庭装修?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购买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住宅类)和保障性住房。不能用于家庭装修。


26、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产套数如何计算?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27、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解决家庭自住住房问题。职工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8、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可否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代办?

答:公积金贷款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当面核对并签署确认,不允许委托办理。


29、申请商转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如何办理?

(1)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部分偿还或者全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并书面承诺已取得该银行同意,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

(2)申请人应当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材料;

(3)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应当在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公积金贷款的决定;

(4)签订合同,落实商转公贷款相关担保。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并办理担保等贷款手续;

(5)受托银行放款。


30、已经申请过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是否可以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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