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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宅土地使用期限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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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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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土地目前存在续期问题的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深圳特定历史阶段形成的、特殊的行政划拨用地,这一类土地,深圳市政府在2004年出台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深府【2004】73号)有明确规定,上述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其中一种延长方式就是补交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第二类就是1995年9月18日前已经签了合同的土地,地方性法规规定最高年期是50年,这一类,1996年深圳市政府出了公告,可自动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补交地价。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据市规土委土地利用处相关负责人陈丽君介绍,2016年1月,市规土委曾受理过福田区香蜜二村某业主房屋年期顺延一事。“该业主房屋所属宗地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1992年4月8日到2042年4月7日止。市规土委接到业主诉求,经查证后,确认该宗地内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可顺延至70年。”

  目前,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在网络上是查不到的,市民可以通过其他两种方法查看

  一种是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到辖区管理局窗口咨询;

  另一种是电子信访:居民可以发送房产证上的宗地号到管理局,就可以得到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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