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深圳再放大招——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拟每年不少于10亿元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党政紧缺专业人才、规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离岗创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对《若干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措施》新政策,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有较大突破。除了继续坚持和强调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等现有政策外,提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
一是大力建设人才公寓,未来五年市区两级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提供给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同时,推广建设青年人才驿站。
二是为杰出人才的安居提供多种选择,除可选择目前给予最长免租10年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外,也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同时,对于10年后符合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条件的杰出人才,也允许其选择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是提高了其他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从目前的最高每月4800元提高至1万元(最长3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四是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取消了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
五是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租房补贴由本科6000元、硕士9000元、博士12000元分别提高为本科1.5万元、硕士2.5万元、博士3万元。
六是对在我市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给予其在缴存、提取公积金方面市民待遇。
全市七成保障房将面向人才群体供应
各类人才如何补贴
关于高精尖人才
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根据《若干举措》,在引进杰出人才培育方面,深圳未来五年将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并争取入选3-4名,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15名左右。对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和600万元奖励补贴。每培养一名两院院士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
“孔雀计划”也将继续深化和拓展。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经评审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战略规划缺乏、政策零散不配套、人才存量少等问题,早在2008,就对已在我市工作或者创业,取得优异业绩、社会贡献程度较高的专业人士,按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4个不同层级,给予住房优惠、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优惠。随着多项人才政策的陆续出台,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累计达到5652人次,其中杰出人才14人次,国家级领军人才242人次,地方级领军人才1591人次,后备级人才3805人次。截至2016年一季度,我市共认定孔雀计划人才1539人,其中A类人才111人次、B类人才451人次、C类人才977人次。下阶段,市社保局将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下,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修改完善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孔雀计划’的相应政策,落实《若干措施》。
关于举荐制度
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
《若干举措》的亮点之一,便是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度。通过组建青年人才举荐委员会,邀请各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担任成员,推荐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人才,并可直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去年我市就发布实施了《深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扶持实施方案》,创新人才认定方式,采用全新的“举荐制”方式,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互联网等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创业领域选拔青年创新创业英才。
“凡在深工作、学习或自主创业两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或者创业项目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具有发展潜能、并符合相关推荐条件的,可向举荐委员会委员自荐。”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举荐委员会委员自行决定举荐对象,可以是举荐委员发现的人才,也可以举荐自荐对象。
被举荐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被举荐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三大“福利”:鼓励所在单位将其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积极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参与或主持重大项目、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机会;确定为我市后备级人才或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享受相应配套政策;按规定条件享受市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向风险投资类机构推荐,争取社会资本关注和支持。
关于博士后
研究制定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租用新能源小汽车优惠政策
1995年7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联合设立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标志着深圳博士后工作正式开展。截至2015年底,深圳市共有博士后设站单位109家,创新实践基地125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1060人,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439人。博士后作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的一支生力军,在深圳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中,日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若干举措》提出,我市将增加博士后设站数量,扩大博士后招生规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争取每批新增博士后工作站不少于15家,每年新增创新实践基地不少于30家。将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设站单位资助标准提高至80万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资助标准提高至50万元。每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少于500名。
如何做好博士后生活服务和科研支持?
根据《若干举措》,将对在我市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24万元。“目前市社保局与市财政委正在修订《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进一步规范资助资金管理,加大各项资助力度,确保博士后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市社保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制定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租用新能源小汽车优惠政策。
关于紧缺专业人才
遴选100名左右紧缺专业人才到任务重、工作难的岗位“墩苗”
对有关单位进行调研,根据单位需求情况,探索对部分高端职位实施聘任管理,吸引稀缺专业人才到政府机关工作。《若干举措》对设置专业人才特聘职位上有明确规定——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通过灵活方式吸引集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若干举措》还提到,为优化党政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将立足中长期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党政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双百苗圃计划”,遴选100名左右金融、工程技术、科技类等紧缺专业人才到任务重、工作难的岗位“墩苗”;招录100名左右金融、工程技术、科技类等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基层做“种苗”。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了从源头上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专业结构,并着眼长远培养党政后备人才,今年3月20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社保局发布了《深圳市2016年度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计划招录金融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共150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招录的人员将统一安排到基层进行为期两年(含一年试用期)的锻炼,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列入深圳市“双百苗圃计划”进行培养。此举将为深圳城市治理精细化和产业发展服务的专业化提供人才保障。
关于职称制度
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行业组织
“在中小学职称改革试点基础上,逐步在高校、卫生系统探索建立与岗位管理相衔接的职称制度。”《若干举措》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也有着墨,拟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组织承接职称评审职能监管办法。在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起我市便试点职称评定职能向行业组织转移,2014年实现所有社会化评审工作均交由行业组织承接,扶持行业组织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机制,培育和促进一批行业组织发展壮大。目前,改革工作进展平稳有序。
我市主要将从三个方面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这包括在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着手开始探索高校、卫生系统与岗位管理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总结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行业组织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行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职能的监管办法,同时突出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等在职称评定中的权重;继续在自愿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
关于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资助
根据《若干举措》,将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休学创业和毕业后自主创业,创业场租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50%,优秀项目可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提高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给予最高2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一系列创业促就业的扶持政策的出台,政府促进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建立,将对我市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已纳入我市创业扶持对象。
建立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创业导师队伍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和校外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创业学院。推动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厂区活动,不断拓宽创业培训覆盖面。”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市现已认定18家孵化园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并有1家创业孵化园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其中深圳大学创业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创意创业园两家累计孵化350余名大学生创业者,带动就业1000余人。
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年创业大学生人数共计2564人。全市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大学生创业者21人,放款金额为121万元,且有10名大学生创业者获得共计61万元免担保贷款。
关于离岗创业
明确适合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鼓励相关人员安心离岗创业
《若干举措》明确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离岗在本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离岗创新创业期限以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离岗期间,其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为其代缴离岗期间单位部分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返回原单位时接续计算工龄并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市社保局将开展专题调研,明确适合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申报程序。同时做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制度设计,保证离岗创业期间的社保缴交、创业完成后返岗定岗等有效衔接,鼓励相关人员安心离岗创业,推动离岗创业政策有效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举措》还对建立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兼职制度作出了规定——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兼职。兼职期间的各方权利义务,由兼职人员与原单位、兼职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亮点
1、 在中小学校建设创客实践室。在全市中小学开设创客教育课程,支持建设创客实践室,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实施创客培养项目资助计划。大力扶持创客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未来五年每年新增创客个人和团队3万名(个)左右。
2 、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智库倍增发展。未来五年引进若干家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落户深圳,力争建成80家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国家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家以上。
3、 实行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凡市外事业单位在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可依托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等,在5年内按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4、 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5 、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