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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6—2017学年度初一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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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09: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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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2月下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

  (二)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三)4月中旬,小学毕业生统一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5月上旬,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五)5月中旬—6月中旬,各区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六)6月下旬—7月上旬,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三、初一招生总结

  7月中旬,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初中一年级招生情况及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并做好招生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工作。

  (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