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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入。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详见《机动车业务身份证明》具体说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原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所有权转让证明或凭证(详见《机动车来历证明》具体说明);

6、机动车车身左前侧45度角照片,照片尺寸88*60mm(需彩色打印或开车至车管所查验区现场拍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采集)。

点击可查看机动车业务办事材料说明

此业务可代办。

如代办,代办人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3、电子委托。

办理流程

1、预约办事时间、地点(详见预约方式);

“深圳车管所”公众号业务办理→星级用户→更多业务→机动车业务→预约类业务→机动车辖区外转让登记(机动车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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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查验区查验车辆;

3、到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费(可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交管12123”APP支付)、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4、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登记证书。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国一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2、机动车在抵押/质押登记期间的,需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共同申请;

3、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二手车】可获得深圳二手车申请入口、车辆过户办理指南、办理地点、跨市办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