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户口变更办理指南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5-07-30 09:50:37
【我要纠错】

办理条件

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项目的相应法律事实和证明。


办理材料

变更姓名

变更姓名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无需首页)

2、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材料(如体现亲属关系的直系长辈血亲的户口簿、抚养关系证明材料等)

3、未成年人变更(父母双方身份证、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同意变更姓名声明书、父母婚姻法律文书)

4、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详见下表:


曾用名变更

曾用名变更

1、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集体户无需首页)

2、未成年申请人(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

3、曾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材料任选其一(户口簿、身份证、入户登记时的出生证明、驾驶证、护照、社保卡、军官证、士兵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履历表、部队相关档案材料)

详见下表


变更民族

民族变更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集体户无需首页)

2、未成年申请人(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

3、《证明》(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

详见下表


变更出生日期

变更出生日期材料

1、干部身份(户口簿、身份证、企事业单位认定函)

2、非干部身份(户口簿、身份证、原始凭据、未成年人还需要出生证明以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军人身份(中央军委政治工作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办理)

详见下表


变更更正性别

性别变更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无需首页)

2、未成年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出生证明、同意变更的声明)

3、鉴定证明材料(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详见下表


公民身份号码变更

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无需首页)

2、未成年申请人(父母户口簿、出生证明)

详见下表


变更其他登记事项

申请条件: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记载的非主项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可申请变更信息。

1.出生地:应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

2.籍贯:应当填写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址,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的,填写母亲的籍贯,其他籍贯不详的,以收养人籍贯或者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籍贯

3.婚姻状况:应填写本人实际婚姻状态。

4.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具体名称。

5.文化程度:依据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等级,按本人现有学历根据学历证书填写。

6.兵役情况: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7.宗教信仰: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8.职业:公民户口登记项目中职业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可以申请变更更正

申请材料如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户籍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

未成年人由父或母代为申请,直系亲属提供关系证明可代为办理。

户籍业务办理实行预约优先原则(预约方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政预约)

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户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