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赠与过户需准备材料:
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注:过户时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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