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买到受保护动物也要受罚
广东省森林公安提醒购买宠物一定要辨识清楚,发现非法行为可拨020-81816273举报
广东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召开野生动物案件情况通报会。
哪些买卖受保护动物行为是违法的?
一、利用论坛、微信、QQ等网络平台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以邮寄、随身携带、行李夹带等方式走私,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四、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皮毛市场、药材市场、古玩店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在候鸟迁徙、禁猎期等重点时段,林区、湿地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非法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省共出动33243人次,出动车辆7368台次。立野生动物案件219宗,其中刑事案件63宗、行政案件156宗,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64人次;清理整治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店铺酒楼、野生动物制品加工经营场所6737处,共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9055头(件),清缴捕鸟网37142米。
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组织专人深入野生动物栖息地、集贸市场、餐馆酒楼、学校等地开展普法教育2865次,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和检举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共接到举报线索3260余条。
省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不管是贩卖、购买宠物还是作为其他用途,一定要辨识清楚,一旦涉及受保护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如果市民发现非法贩卖、购买受保护动物,可拨打020—81816273向省森林公安局举报。
相关法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七和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第二十七条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六条
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