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6种情形仍需到户籍所办理
1、申请业务涉及立户、户主变更的;
2、本市代管户、受限集体户(高校学生集体户、市艺术学校学生集体户、体育局引进的运动员集体户、外省市驻深办事处集体户、福利院弃婴童集体户)人员的全部户籍业务,以及市外迁入代管户、受限集体户;
3、申请人及业务关联人(随迁人、出生登记婴儿父母等)户口属被冻结或限制人员的;
4、申请人及业务关联人(随迁人、出生登记婴儿父母等)属重户口、虚假户口、重证号尚未清理的,或者已满16周岁系统无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市外迁入业务不受此限制)的;
5、申请人、随迁人涉案或有关部门要求公安机关配合限制办理其户籍业务的;
6、现户籍地址或拟入户地址属虚拟地址的(虚拟地址户口人员全城通迁出或注销不受限制),以及市外迁入核准后办理入户登记涉及入户地址变更的。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1)户籍地属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向分局人口科户政窗口申请;
(2)户籍地属宝安、龙岗、龙华的,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3)户籍属光明、坪山、大鹏的,向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