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今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将一律被追刑责。

  修改法律法规如下:

  

  

  

  

  

  

  

  

  这些情形,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1、拐卖集团首要分子

  2、拐卖三人以上

  3、奸淫被拐妇女

  4、诱骗、强迫被拐妇女卖淫,或转卖给他人迫使卖淫

  5、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

  6、偷盗婴幼儿

  7、造成被拐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我们应该感谢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更应该恪守法律法规,遵循道德规范,德行天下!愿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