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
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 级别 |
最佳矫正视力 |
盲 | 一级 |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
二级 |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 |
低视力 | 三级 | 0.05~<0.1 |
四级 | 0.1~<0.3 |
温馨提示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