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外籍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及签证证件。
外国人出生登记。
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
办理条件
1.父母亲均是外国人,在深圳出生的外籍婴儿。
2.父母亲均是外国人,非深圳出生的外籍婴儿,但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深圳签发的工作学习居留许可的。
办理材料
新生外籍婴儿由其父母或代理人在婴儿出生后60天内,准备以下材料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办理出生登记,取得回执。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二)婴儿的外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护照正在办理当中,也可以不用提交) ;
(三)婴儿出生证明原件,不用复印;
(四)婴儿外籍父母的护照原件,不用复印。
(五)婴儿外籍父母须提交在深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已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酒店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办理表格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及时间
受理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工作时间 | 咨询电话 | 节假日值班电话 |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六: 9:30-12:00;14:00-16:00 | 0755-84465490 | 0755-84465400 |
(一)出生申报:当场办结; (二)办理签证证件: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