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船舶船员证书》签发
实施机关:深圳海事局
受理部门: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用人单位、船员培训机构
深圳海事局海事政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二楼
电话:0755-83797009
传真:0755-83797119
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7:15
(17:15-17:30为内部整理资料时间);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身体健康;
3.具有1年以上海上服务资历,安全记录良好;
4.非当地户籍船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参加并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申请考试发证者)。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休闲船舶船员证书申请表》(示范文本);
2.身份证件印件,交验原件;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白底彩色照片2张;
4.学历证明(非当地户籍)复印件,交验原件;
5.委托证明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委托时)。
申请表格及注意事项
一、本申请书是申请人履行正当手续的法律依据,申请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申请书应使用蓝、黑色钢(水)笔,按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
四、申请人及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
五、申请书的申请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
六、所提交材料适用项在□里打“√”,不使用项在□里打“╳”,如需提交复印件,请保证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一般复印在A4纸上(特殊图纸可按1:1比例复印);
七、填写时应做到事实客观清楚,语言简明扼要,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描述,各栏如不够填写,可附页;
八、以个人名义申请者必须亲笔签名,船舶申请在船舶名称上加盖船章,单位申请在作业单位上加盖单位印章,所盖印章应清晰端正。
申请流程
申请结果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休闲船舶船员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