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2、背景为蓝色的两寸免冠正面近照6张、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码相片采集回执。
3、申请人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放弃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申请人未满18周岁应提供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其加入中国国籍、放弃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4、外国护照和签证或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6、经公证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本中有注明的除外)和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中国籍父或母曾定居国外的证明。
7、经公证的《房产证明》。
8、经公证的本人不低于20万元的《存款证明》。
9、经公证的近亲属经济担保声明书、对申请人加入中国国籍的意见。
10、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
申请表格
申请流程
申请地点及时间
受理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工作时间 | 咨询电话 | 节假日值班电话 |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六: 9:30-12:00;14:00-16:00 | 0755-84465490 | 0755-84465400 |
地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初审时限为20个工作日,省公安厅复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
申请费用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