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深圳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发展财政局:
今年2月,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粤民发〔2015〕37号),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的任务要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殡葬权益。现结合我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情况,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增两项服务
在原有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费(3天以内)、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费(10年以内)或生态葬(海葬、树葬)的基础上,新增两项服务:(1)遗体消毒;(2)骨灰盒(盅)。
二、费用标准
原有项目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新增项目的费用标准:遗体消毒100元,骨灰盒(盅)50元。调整后,火化处理一具遗体共1980元。其他项目按原有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