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形式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
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
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
公证材料
(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
深圳市各分区公证处(地址、电话、交通指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 5:30 | ||||||||
名称 | 联系方式 | |||||||
深圳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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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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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公证处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8楼 咨询热线:0755-83794032;传真:0755-83677599。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坐车指引:请在"上海宾馆东"站下车可到达: 乘搭101路、203路、204路、216路、391路、4路、B812路、K113路、k204路、M374路(高峰专线6)、M383路(原335路)、N5路、观光购物线。 | |||||||
南山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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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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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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