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政策10月实施,深圳市搭建创业服务实体平台,符合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及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可就近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各类创业补贴,及就近到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4个规范性文件出台实施,构建起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租补贴、初创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等。为了方便创业人员就近、就便办理相关业务,我市搭建创业服务实体平台,全市共57个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643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为辖区内的创业载体及创业者就近就便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各类创业补贴等高效便捷的服务。
符合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及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可就近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各类创业补贴,及就近到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的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根据创业孵化基地的需要,在创业孵化基地驻点,提供政策宣传和综合性跟踪服务。如宝安区新安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派专人入驻资安创业园,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开设创业补贴申请窗口,使入园企业“办事不出园”。
统一建档跟踪创业经营情况
目前我市自主创业各类补贴已经通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办理,实现了创业补贴的信息化管理。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充分利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商事登记、人才引进等业务的数据共享,减少申请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实现对自主创业人员从身份核实到补贴发放的全流程服务。
符合自主创业人员身份的创业者,为其初创企业进行网上注册立户后,可就近到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并享受社保补贴的,除首次申请需本人到场外,后续的社保补贴将由信息系统进行自动校验后每3个月发放一次。下一步,信息平台将为自主创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跟踪记录创业经营、补贴申请、贷款偿还、项目评审等情况,评估创业活动的成功率,并对全市自主创业活动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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