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人员
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
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
代为申办不得收取费用。
签注条件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以上条件可以参考居住证办理条件:深圳居住证个人办理条件
签注流程
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签注的,应当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持证人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1.代办账号
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
2.账号认证
未实名的账号只能在网上申请首次居住证申领;
实名认证后的账号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再次申领等业务。
阅读:深圳居住证账号实名认证
3.签注申请
用户在申领居住证后,在签注期内可以登录服务平台(https://szjzz.szga.gov.cn)进行签注申请,登录后在【我的居住证】-【签注管理】中,可进行签注和查看签注流程的相关操作。
用户可在【签注管理】的列表中查看自身办证后的相关签注信息,如签注申办时间、签注条件、下次签注时间等相关的信息;
4.单位签注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员工集中办理居住证签注。用人单位使用代办帐号登录服务平台,通过点击【我的居住证】-【签注管理】-【办理签注】。
有关办学机构可以为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学生集中办理居住证签注。学校使用代办帐号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持证学生有关信息,成功提交的,平台将出具受理回执。
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在管理平台的【签注管理】【单位签注】中处理成功提交的代办签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