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体执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主要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参与或主持过何专业技术项目,处理或解决过何专业技术问题,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过专业行业技术标准等。
八、业绩成果条件
具体执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业绩成果条件”。主要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获得何专业技术奖项、奖励或表彰,获得何专业技术项目成果,取得过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九、思想道德条件
(一)条件说明
具体执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凡未如实填报而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二)有关问题说明
深圳将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第三方审查验证机制,凡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终身追溯,取消因此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公告。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获得的资格,将记录在个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深圳职称申报条件简述 |
1.深圳职称评审前提条件 |
2.职称评审申报学历资历条件 |
3.深圳申报职称外语条件 |
4.深圳省职称申报计算机条件 |
5.深圳省职称评审报名继续教育条件 |
6.深圳职称申报论文条件 |
7.深圳申报职称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思想道德条件 |
8.深圳职称评审专业考试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