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粤外国人就近办理签证,向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下放签证权限。
具体内容:授权我省佛山、江门市部分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方便在该地区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就近申请办理签证证件。同时,积极推动向广州、深圳、珠海的区一级公安机关下放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限工作。
实施日期:2015年7月1日起。
实施范围:佛山南海以及江门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5个县区。
办理对象:居住佛山南海以及江门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5个县区的外国人。
时限要求:签证(延期、换补发)、停留证件(签发、换补发)、居留许可(签发、延期、换补发)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外国人签证费。
解决的主要问题:方便外国人就近办理签证证件。
实施前后情况对比:以前,外国人办理签证证件须向我省地市级以上或省政府授予地级市权限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7月1日起,居住在佛山南海以及江门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5个县区的外国人可直接到所在县区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外国人签证证件。
突出亮点、成效说明:一是便利外国人申办签证证件。5个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实现外国人在5个县区工作、学习、商务、探亲等活动就近办证,大大节约了他们的时间成本。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水平。5个县(区)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业务受理范围由国内居民出入境证件扩大到外国人签证证件,服务对象更广泛,服务手续更简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为引资引智打造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通过委托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实现进一步简政放权,为5个县区建设提供更便利的出入境服务,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聚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籍华人回国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