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新村地区法定图则05-04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关于福华小学拆建工程】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福田区前期办来文申请福华小学拆建工程,拟拆除学校现状建筑,新建教学及办公用房、餐厅及厨房、门卫室共计18202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及地下停车库)。现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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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前期办来文申请福华小学拆建工程,拟拆除学校现状建筑,新建教学及办公用房、餐厅及厨房、门卫室共计18202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及地下停车库)。该事项涉及[福华新村地区]法定图则05-04地块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福华新村地区]法定图则05-04地块位于福田区彩田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东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配套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4782.69平方米,容积率0.5,配套设施小学,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福华新村地区]法定图则05-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5-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4782.69平方米,配套设施小学,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福田区金田南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福华小学门口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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