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东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详情介绍
东门街道房屋租赁综合管理所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 东门街道房屋租赁综合管理所 | 地址 | 罗湖区湖贝路湖晖大厦四楼 |
邮编 | 518001 | 联系方式 | 罗湖区湖贝路湖晖大厦四楼 |
节假日值班电话 | 0755-82190623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
公交指引 | 东门①站,1路; 3路; 5路; 11路; 59路; 82路; 102路; 203路; 306路; n15路; n16路; n3路; n7路; 高峰专线25路。东门老街3路; 59路; 64路; 103b线; 103路; 113路; 203路; n3路; 观光购物线 | ||
地铁指引 | 1号线(罗宝线)[老街站] A、C出口;3号线(龙岗线)[老街站] C出口;3号线(龙岗线)[晒布路站] A1出口 | ||
咨询投诉渠道 | 0755-82202174 | 监督投诉电话 | 82225691 |
机构简介
贯彻上级有关租赁管理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出租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和反馈;负责做好出租屋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相关责任书;协助公安、税务、计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屋综合治理和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出租屋私房代征工作;辖区房屋租赁纠纷的调处,受理违法租赁行为的投诉。
机构职能
东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东门房屋租赁管理所)是具体组织实施、管理本辖区租赁房屋和承租人、暂住人员的信息采集以及房屋租赁市场等工作的执行部门。
服务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屋租赁管理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出租屋综合管理员招录条件,具体执行辖区出租屋综合管理站的管理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员的管理和监督;
(三)做好辖区房屋租赁市场、租赁房屋、承租人和暂住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变更、注销、建档立卡、汇总、统计和上报;
(四)参加辖区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治安情况,配合做好辖区治安防范、重点人员监控,检查出租屋治安安全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派出所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加强辖区出租屋的治安巡查,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隐患,及时报告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保护现场;
(六)协助派出所等部门宣传暂住人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七)做好辖区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管理,征收房屋租赁税。受理违法租赁行为投诉,查处违法租赁行为等工作;
(八)协助税务、计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屋巡查工作,对出租屋及其居住人员实施综合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九)协助派出所做好辖区外来居住人员居住证办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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