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关于深圳养犬办证手续,目前深圳市城管局正着手研究简化办证程序的具体措施。
深圳养犬办证怎样办理?
第一,2014年1月11、18、25日(均为星期六),要求深圳全市养犬办证点正常办公,为有需要的市民办理养犬许可证;
第二,各区委托依法注册的宠物诊所,在为犬只注射疫苗的同时,免费开展犬种鉴定和为犬只拍照等信息采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上传到辖区办证机构。
养犬人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住址资料,即可很方便地到办证机构办理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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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犬登记注意事项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
2、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
3、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4、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5、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
6、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7、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
8、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和单位,区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养犬登记证及号牌,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9、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便民原则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办理养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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