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就业协议书的方方面面。
1. 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就业协议书》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和办理,全省统一编号,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号码。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各持一份。
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2.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户籍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或公务员考试报名的重要依据。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简单的说,凡是到能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有人事权的单位,如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队或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就必须签订三方协议书,学校必须按照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必须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必须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派回原籍。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份(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3. 《就业协议书》的使用年限
《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效,即从毕业当年7月1日至第三年的6月30日止,逾期作废。对在过择业期的《就业协议书》可自行销毁。如:2014年毕业, 《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到2016年6月30日.
4. 《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发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按人数领取的,如有遗失学校不再补发
5.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使用区别
《就业协议书》用于签订正式录用单位,并可将报到证签发到该单位,其档案、户籍也可迁入该单位;劳动合同用于毕业生在单位聘用就业,其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档案、户籍也可迁入生源地。请勿将两面者混淆使用。
6. 《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①、封面: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学校名称也要写全称。
②、正表:第一栏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应聘意见”一般可填:“同意”并签上姓名、日期。
注意: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录取审批表上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7.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①、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或二次就业的,可不签就业协议书。 ②、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须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类经市人事局、师范类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其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③、到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须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到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④、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市、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省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须经市(地)以上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⑤、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同意。
8、《就业协议书》的遗失补办
1. 填写《补办协议书申请表》(可从就业信息网下载),由所在院系书记、毕业班辅导员调查、核实后,签署相应意见。
2. 毕业生将手续齐全的《补办协议书申请表》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实、备案。
3.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丢失《就业协议书》的情况在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地方进行公示。
4. 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无学生、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予以补发。
5. 对弄虚作假者,追回补发的《就业协议书》,其后果由毕业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