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后,并不是所有被承保的财产在遭受损失的时候都能获得赔偿的,凡是在保险公司规定之内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庭财产险不予赔偿、不予承保范围的介绍。
一、由下列原因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2、核子辐射和污染;
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
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二、家庭财产险不予承保的情形: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