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方便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我市2015年度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第一类常规鉴定工种、第二类行业或企业特有鉴定工种、第三类实训及鉴定一体化工种按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确定的报名条件执行。属于第2类鉴定工种的需另提供特定行业、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属第3类鉴定工种的需另提供具备实训及鉴定一体化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第4类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凭回乡证或护照、外籍人士凭护照)均可报名。
3.第5类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种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的统考工种报考条件执行。
(二)报名资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凭回乡证或护照、外籍人士凭护照)及报考相应工种、等级所需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1.直接到报名窗口现场报名,报名窗口地址:
(1)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原深圳技师学院外侧1楼。
(2)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1楼。
(3)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0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外侧1楼。
2.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到报名窗口确认。报名网址:
https://sz12333.gov.cn/out/wsbmindex.jsp。
3.参加由授权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的集体报名。
(四)咨询电话。
0755-89805511(三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