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温馨提醒:我区今年试行无纸化招生,家长只需交验原件,不需提交复印件。)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4)《二○一五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初中一年级需提供)。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或提交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4)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二○一五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初中一年级需提供)。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二○一五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初中一年级需提供)原件由学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