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观念也在发生转变,逐渐了解和接受了保险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不少人都摇有了规避风险的意识。不少人在有了社保的同时,都考虑到了要买一份大病保险来给自己多添一份保障,这时候重疾险成为很多人看重的对象。如何挑选重疾险,重疾险哪个好,首先得了解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必知常识:
承受病种仍是首要考虑
1由于在多数市民看来,8月1日重疾险新规实施后,新重疾险必保疾病的种类和定义已趋于一致,而价差却开始拉大,于是,在挑选重疾险产品时,保费成了不少市民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
2按照《规范》要求,8月1日以后销售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利益部分,必须包含对6类“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种疾病,各公司可自行选择是否纳入保障范围。因此,市民在选择产品时,还是要重点比较一下重疾险产品的承保病种,以及这些特有的承保病种的理赔依据标准。
3不少保险公司的新版重疾险产品还在25种疾病之上,增加了新的承保病种,如平安的新款重疾险产品系列在25种规范定义重大疾病之后,对女性客户增加了5种大病,对男性客户增加了3种大病。而不少产品则对重疾附加一些特色的保障利益,如信诚人寿新产品将保障范围扩展到28种,而且还增加了“其中10种疾病享有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利益”的特色条款。
承保疾病非越多越好
1重疾险最大的功用是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目前,在新规规定必保的疾病之外,不少新版重疾险都有一些特有的疾病保障项目出现。
2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在选择产品时,对重疾险承保的疾病种类要留意。留意承保病种,并非是单纯看承保病种的数量,而是应看承保疾病的“含金量”。
因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所投保的病种越多,价格自然也更高。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症肌无力”,该病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投保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的产品反而不划算。
额外保障影响保险实用性
- 重疾险新规只是对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统一,但是对除重大疾病保障之外的其他保障利益,保险金额的给付方式等保障项目均未进行统一的规定,而这些额外的保障项目直接影响着重疾险的实用性,市民在购买产品时,也应格外留意。
- 如新规并未对重疾保险金的给付方式给出统一标准,如有的重疾险产品的保障利益只涵盖重大疾病保障及身故保障,而有的产品在此之外,还能提供手术津贴等住院医疗费用方面的保障,或健康地生存到一定年龄可给付一笔贺寿礼金等。
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应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投保大病险应该坚持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年龄等,凡是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不能隐瞒或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其次,投保人应该弄清所购保险的各项条款。再次,投保人要保管好有关的单、证、票、据等,凡是与投保有关的单据,如投保单、保险单以及与病情有关的票证(如各种证明、病历、发票等),都应妥善保管。最后,投保人要注意险种的合理搭配。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23年深圳推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