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
1、遗失计划生育服务证的
2、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准生证,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
办理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领证人照片:一张
照片要求:免冠小一寸近照
4、宝宝的出生证明:原件
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办理指南
准生证遗失补办
如果没有确定准生证是丢了,最好是再认真找找,或者努力回想准生证曾经放在哪里,因为补办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比较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真的找不到才去补办。
办理流程:
计生委有原来申请生育指标的存档,将原来的准生证申请作废,再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
1、到街办获取准生证号的存根;
2、登报,说明原准生证已丢失;
3、到街办申明准生证丢失作废;
4、获取相关证明后,可重新按照程序办理一个准生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深圳各区社区工作站
丢失后补办的在原发证机关,孩子出生后补办的在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