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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商品名:赫赛汀)”等5种药品纳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本通知自2014年6月30日起实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

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补品种

序号

药品通用名(商品名)

剂型

备注

1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

注射剂

限用于1.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2.已接受过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3.与紫衫醇或者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

2

吉非替尼(易瑞沙)

片剂

限用于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2.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

厄洛替尼(特罗凯)

片剂

限用于1.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2.经4个周期以铂类为基础的一线化疗后疾病稳定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维持治疗。

4

尼洛替尼(达希纳)

胶囊

限用于对既往治疗(包括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5

达沙替尼(施达赛)

片剂

限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