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在10月28号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深圳居住证的办理关系着1500多万来深圳工作居住的非深户口市民的切身利益,下面本地宝小编就市民最关心的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和享受的公共服务范围和签注问题给大家解读。
1、办证条件仍是两个“合法稳定”
与现行制度中办理居住证几乎没有门槛不同,《条例(草案)》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分开规定。
居住证实行自愿申请制度,并设定了门槛: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
其中,合法稳定职业的判定标准为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公安部门的居住登记记录。
2、持居住证人权益由市政府另外制定
据介绍,提高了申请门槛,深圳居住证的“含金量”将大幅提高。不过,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和广东省目前暂时没有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范畴作明确统一的规定,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政府财力可支撑能力的变化,市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项目也会相应动态调整,条例中公共服务项目不宜细化。
市人大常委会采纳了这一意见,规定持证人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凭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阶梯式享受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计划生育、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相应的权益。持证人的同住未成年子女、同住父母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3、居住证一年一签,可通过手机网络申请
《条例(草案)》中还规定居住证将实行签注制度,居住证持证人需要每年进行一次签注。这种一年一签的方式是否会增加居住证持有人的时间精力负担?下面是相关解释:
市公安部门将建立一个网上信息系统,建立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完成续签。根据社保缴费记录来判断持证人是否具有续签的资格,如果符合条件,系统就会发一条短信到持证人手机上,按要求回复信息即可完成签注;如果不符合签证条件,系统同样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持证人。如果对信息存有疑问,持证人可前往公安部门窗口办理。这个信息系统在技术上完全没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刘曙光表示,居住证签注最理想的状态是市民发个短讯就可以实现签注。“就像信用卡到期了,通过电话就可以实现续卡,今后居住证签注也一样,只要相关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就发个短讯给持证人,持证人回复短讯就可完成签注。我们和市公安局沟通过,这种签注方式,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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