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
如果居住证状态显示中止使用功能,一般是由以下情况造成的:
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或签注有效期满未再次续签
深圳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1年有效期满前60日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如何恢复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可以补办签注
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1年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办签注。
签注方法:
1、受理点签注:携带身份证证明材料、相片回执图像号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受理点签注。
2、网上签注:可以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进行签注,没注册的需先注册账号,登陆后选择居住证签注,按步骤来完成签注即可。
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
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1年有效期满前60日申办签注。
再次申领居住证基本跟首次办理时所需的条件、流程是一样的,详细可点击以下文章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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