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通护照换领加注应该如何办理?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或曾持有护照的可以申请护照加注。本文为你提供的是深圳护照加注申请办理指南,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2、曾持有护照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对象:深圳市户籍居民
非深户请查阅:非深户换领、补发护照办理指南
所需材料
申请表:原件
点击查阅: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户口身份证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旧护照: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特殊材料: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需提交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3.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变更加注证明材料: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办理流程
一、预约受理申请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须亲自前往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
2、但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以上的居民,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的,须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受理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1、公安机关在核实申请户籍信息时,如申请人户籍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申请结果。
2、材料不全的需要重新申请(一般来说需要重新网上预约申请)。
3、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审核通过的进行下一步步骤。
四、申请完成
1、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邮递方式的,快递收取护照;
2、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到办事处领取的,接到通知后本人到办事大厅领取护照。
办理地点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科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
办理时限费用
办理时限:
深户以及广东省内户籍:5—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内户籍:7—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120元/本
普通护照贴纸加注:20元/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和办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