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弄丢了出生医学证明应该如何补办呢?补办过程中又需要哪些材料呢?深圳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特殊情形
① 原《出生医学证明》只有一方母亲或父亲信息的,只提交一方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死亡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文件(选其一)。
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在原分娩机构,深圳市各分娩机构均有补证流程指引。
① 申请人带上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原分娩机构填写《广东省出生证补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② 原分娩机构审核申请人提出的补发申请,复印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记录、住院分娩病历等复印件材料,登录广东省出生证管理系统录入资料,发起补证申请。
③ 申请人再带上以上分娩机构提供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记录、住院分娩病历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到辖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补发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办证人员收齐资料,在广东省出生证明系统进行审核、打印、签发。
注意事项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有需要,以公证机构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的,可以换发正、副页;
未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前要求补发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办理入户后申请换发或补发的,只换发正页。
其它特殊情况,可以到辖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签发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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