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无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与申请任教学科相一致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在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未能在系统核验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需在重新报名参加测试,在粤港澳台籍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应选择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站报考。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2、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3、毕业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4、体检合格证明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所需费用
资格审核: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