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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4年毕业生接收工作已经启动。昨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官方微博举行微话题“深圳2014年毕业生接收”,在线进行毕业生接收相关问题的答疑,反应非常热烈。


毕业生须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二)本市院校毕业生;

(三)本市生源毕业生。

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办理。


相关问答

一问:全日制大专学历但没有报到证,凭学校出具的全日制的证明,能否办理毕业生接收入户?

答:在深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入户的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问:已经签约深圳企业,但是户口不想迁到深圳,能把档案和组织关系放到深圳人才市场吗?

答:按照干部调配规定,工作关系和户籍不能分离,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后,应一并将户籍及人事档案迁入深圳。


三问:毕业生接收函上毕业学校填错了怎么办?

答:可由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发起信息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经审批后,重新打印毕业生接收函。

温馨提醒:太太怀孕的已婚研究生毕业生,办理毕业生入户,必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四问:如果去年毕业时派遣到别的城市,现在想改派到深圳企业就业,应如何办理呢?

答:毕业后派遣其他市满一年的,可通过干部调动方式引进深圳;也可由深圳工作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审批通过后,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及原接收地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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