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业生接收工作启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出《关于毕业生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6月1日起,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五件”,即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籍材料。
基本信息
毕业生报到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报到地点为:
1、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到市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2、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2014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
具体的报到程序是:
一、毕业生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二、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
三、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标注的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四、毕业生持《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的毕业生)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后,按要求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