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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前怀孕人员办理准生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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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9 2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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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条件

在广东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

温馨提醒

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所需材料

申请表

原件

全称《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在受理点领取并填写。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单独夫妇双方都需出具

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

单独夫妇双方都需出具

结婚证

原件+复印件

计划生育服务证

原件+复印件

不知道如何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点击查阅[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攻略]

办理流程

1

领取填写申请表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女方属非深户人员的,可到男方深圳户籍所在地区工作站)领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2

提交再生育申请

“单独夫妇”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并签订《“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卫生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

3

审批再生育申请,事项办结

1.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2.而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

3.对无法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的,审批机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先办理审批手续;对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及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办理地点

卫生计生部门

深圳各区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限

5天至15天

1.如单独夫妻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如单独夫妻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如单独夫妻为跨省户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所需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