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视力标准(2014年6月14日更新)
新标准: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
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特殊情形
坦克乘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潜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潜水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空降兵: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中央警卫团条件兵: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注意:
1.针对近年来不少青少年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情况,新的征兵体检标准和办法特别要求,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合格。
2.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